宋,闵行区房产继承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子女继承父母的家业,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发展的趋势。这也可以算作是一种中国方面的文化。对于继承权的问题,需要子女间协商好。那么,子女财产的继承权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子女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二、财产继承权的特征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财产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 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子女在继承相关财产时,兄弟姐妹之间应该要按照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工程项目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子女财产的继承权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在实践中,如果自然人在生前立有遗嘱的,那么就按中遗嘱中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如果自然人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那么单身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单身死后遗产继承顺序
自然人死后如果父母还健在的话,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有养子女的话,养子女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让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该法还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等问题作出规定。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1、依法履行了《婚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义务的形成第二顺序继承人;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以上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的介绍。总的来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均等继承遗产份额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三、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如何来衡量的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网为您整理的最新单身死后遗产继承顺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单身的自然人死亡后,继承顺序是父母,如果有养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